住朋网住朋网住朋网住朋网
地图找房预约看房
您的位置: 住朋网>资讯>广西> 广西北部湾港统一引航费征收标准 可减轻企业负担

广西北部湾港统一引航费征收标准 可减轻企业负担

来源:广西新闻网-广西日报作者:吴丽萍2016-10-11 09:01反馈/举报

    记者10月8日从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获悉,从2016年10月1日起,广西北部湾港3个港口引航全部按基本港收费标准征收引航费,不再加收引航附加费。同时,对进出钦州、北海、防城港的外贸集装箱船统一执行优惠政策,除按规定的引航费率标准征收引航费外,免收超程部分的引航费、节假日和夜班引航费。

    据了解,之前的沿海3港中,防城港按**规定的基本港基准费率征收引航费,即每吨0.5元,超过10海里的加收超程部分的引航费,节假日和夜班引航的船舶加收节假日和夜班费。北海港、钦州港为非基本港,除按规定的基准费率征收引航费外,还加收引航附加费,**不超过每吨计费0.30元。执行新标准和优惠政策后,北海港、钦州港引航费下降,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1500万元。

  • 请选择意向区域
    • 钦南区
    • 河东新区
    • 钦北区
    • 钦州港
    • 中心城区
    • 滨海新区
    • 周边城区
    • 灵山县城南新区

下载住朋网APP

下载住朋网APP

扫描上方二维码

随时查看新房源

钦州楼盘推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