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涨价了!广西实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

来源:广西自然资源厅网站作者:amdin2023-02-21 10:19反馈/举报
     近日,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做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明确从2023年1月1日起,以后批准的土地征收,一律按新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补偿。按面积加权平均测算,目前全区平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45521元/亩,比上轮提高了1385元/亩。

     2020年1月1日以来,广西全面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,对推进征地补偿制度改革、规范征地行为、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。为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,保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现势性,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根据《土地管理法》的规定,组织各地开展了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。本轮更新调整工作由各县(市、区)具体测算后逐级上报,并经市级、自治区级综合平衡后形成*终成果。调整后,全区共划分333个征地区片,比上轮减少7个,进一步缩小了地区之间征地补偿标准的差距。按面积加权平均测算,目前全区平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45521元/亩,比上轮提高了1385元/亩,上涨3.14%,实现了新旧成果平稳过渡、标准有提高的目标。

     《通知》明确,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及时公布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,公布的内容应包括各区片范围和补偿价格、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等。同时,明确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适用范围,对做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配套、安置工作等方面提出了要求。

     《通知》强调,各市、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、精心组织,采取有效工作措施,确保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顺利实施。全区各级财政、自然资源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、农业农村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,加强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工作的监管,防止发生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情况。对在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情况和问题,要及时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。

关键词:广西征地地价责任编辑:蒙杰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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